贵阳市出台《建设项目使用贵阳市 环城林带林地社会公示和听证实施办法》

10.01.2017  20:02

近年来,全省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贵阳市环城林带的保护工作的关注度日益提高,为回应社会各界的关切,正确处理好保护和发展的关系,切实做到节约集约使用林地资源,近日,贵阳市出台了《建设项目使用贵阳市环城林带林地社会公示和听证实施办法》。

该办法规定:凡经营性建设项目申请长期使用环城林带内(“三县一市”除外)的林地30亩以上、或面积在15亩以上但单位林木蓄积量在每亩10立方米以上的,须进行社会公示和听证。社会公示主要在贵阳电视台或贵阳晚报进行,在公示期间,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书面征求不少于5名的省市区三级“两代表一委员”意见,对公示和征求意见无反对意见的,不再进行听证;公众或省市区三级“两代表一委员”有明确反对意见的,林业主管部门须组织有意见的社会公众代表和省市区三级“两代表一委员”进行听证。

该办法的出台,充分体现了贵阳市坚守林业生态红线、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信心和决心,必将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参与贵阳市环城林带保护的积极性,提高林业行政审批的透明度,有效提升贵阳市的森林覆盖率和林业社会治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