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发改委采取四项措施确保中央环保督察迎检工作顺利完成
按照贵阳市委市政府的周密安排和部署,贵阳市发改委以中央环保督察第一批任务清单和《贵阳市委办公厅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各级党、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划分办法(试行)>的通知》(筑委厅字[2017]24号)要求为指导,加大对责任范围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能进行全面梳理和落实,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重点,开展了四个方面的具体工作。 一是 成立迎接中央环保督察领导小组,针对迎检工作的各项要求,多次召党组扩大会、主任办公会、生态环境保护专题会进行安排和部署。分解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书的责任内容,细化分工、量化任务,加以落实。每月要定期召开生态环境保护专题会,在学习、宣传、运用环保政策、法规的基础上,始终把经济工作与环境建设相结合,岗位责任和环保目标相联系,坚持把经济建设推到哪里,环保工作就延伸到哪里。 二是 对“十二五”、“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进行总结,调度执行情况。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纳入“十二五”、“十三五”规划纲要,专章部署生态环境保护相关重点任务,对生态产业发展进行安排部署,重点大力发展生态经济,着力构建生态产业体系。编制出台生态建设、循环经济、节能环保产业、污水垃圾处理基础设施、低碳发展等重点专项规划,充分发挥规划对生态环境保护引领作用。 三是 加大对涉及环境保护的中央资金项目的调度和监察。对2013年以后,获得中央资金的环境保护项目的调度和监察。对于项目长期存在问题不提出解决办法,项目进度受影响,导致中央资金不能发挥带动效益的区(市、县),将适当调减该地下一年度资金申请或不支持向上申请。 四是 再次对2013年以来审批、核准、备案的两百余个重大项目进行排查,排查项目前期手续是否存在基本建设程序履行不严的情况。杜绝建设项目未得到充分论证,先施工后补办各种前期手续的现象发生。(贵阳市发改委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