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启动《贵阳市大气污染防治办法》修订工作

31.03.2016  10:53

    3月30日,记者从贵阳市生态委获悉,为了更好面对新时期环境下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状况,《贵阳市大气污染防治办法》修订工作已启动。

    据悉,《贵阳市大气污染防治办法》自2005年11月1日实施以来,已经历了10年有余。自施行以来,该办法对保护贵阳市大气环境,坚守生态底线,建设爽爽贵阳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5年,贵阳市优良天数为340天,其中优134天、良206天,轻度污染24天、中度污染1天。除细颗粒物外,其余五项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可吸入颗粒物)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贵阳市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逐年下降,二氧化硫浓度年均值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二氧化氮浓度年均值稳定达到国家一级标准。

    “目前,国家已经颁布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颁布实施《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贵州省政府已经颁布施行《贵州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贵阳市正在按照《贵阳市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条例》加快生态文明建设。”贵阳市生态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与国家《大气污染防治办法》和省政府《贵州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达到国家考核要求,亟需对《贵阳市大气污染防治办法》办法进行修改。

    据介绍,此次修订将全面修改《贵阳市大气污染防治办法》中责任未明确、措施不具体、方法已过时、管控对象覆盖面不全等问题,为全面规范贵阳市大气污染防治主客体各方提供详尽的行为规范。贵阳市生态委已从3月开始,组织了大气办、环境监察支队、尾气管理中心等部门、单位,设立了《贵阳市大气污染防治办法》(修订)立法小组,开始了《贵阳市大气污染防治办法》(修订)起草工作。(记者 车璐)

[责任编辑: 周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