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国税局用制度确保“首问首办”落到实处

09.07.2014  11:10

多彩贵州网讯 近日,贵阳市国税局出台《税务系统首问责任制度(试行)实施办法》,以制度形式确保“首问首办”落到实处。

该办法对“首问责任人”的职责进行明确,对违反首问责任制规定的,根据情节轻重,制定了多种问责方式。办法明确,纳税人到税务机关或通过电话等方式办理涉税事项或寻求涉税帮助时,首位接洽的税务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办法规定,首问责任人对纳税人提出的询问,对于本人职责范围内的事,能立即答复、办理的,要立即给予答复办理;不能立即答复、办理的,要向纳税人说明理由,并给予明确答复,告知办理时间。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及所属单位(部门)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明确告知纳税人负责承办部门具体工作地点、首问责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做好引导和帮助。办法要求税务干部必须做到礼貌待人、文明用语、主动热情,认真听取情况,准确了解需求,及时受理或正确指引纳税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敷衍、拖延或者拒绝首问事宜。

贵阳市国税局将首问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绩效管理,采取定期检查与明察暗访相结合、自查与社会评议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通过“首问首办”的落实,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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