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多举措深层推进南明河生态治理
10月26日,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根据中央环保督察组整改要求,贵阳市采取有力措施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南明河水环境整治的重要决策部署,深层推进南明河水环境保护工作。
据介绍,按照南明河治臭变清行动方案,全面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采取PPP模式,加快推进沿河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工作,开展19条排水大沟治理。并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环保、水务、住建、城管等部门开展巡河和污染执法检查,重点对南明河沿线建筑工地、市政管网、生活垃圾、河道维护等进行不定期巡查,形成合力,推进联合执法、交叉执法等执法机制创新,有针对性地共商“治河、护河”良策,协力改善南明河水质。
同时,贵阳市结合正在开展的环境执法“风暴”行动和“黑废水”专项执法行动,制定《贵阳市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南明河环境管理整改措施》和《南明河环境执法监管工作方案》,加大南明河沿线污染源环境管理力度和工业污染源执法检查。同时,对南明河沿线医疗、工业企业、施工工地等污染源按照双随机抽查规定的现场检查频次开展不定期监察,督促企业正常运行环保治理设施,污染物达标排放。
据了解,为加强南明河水质和断面监测力度和频次,贵阳市制定了《南明河水质监测工作方案》——由贵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牵头,组织开展对南明及支流相应的监测工作。并建议南明河指挥部在综合治理工程实施中逐步建立水质自动监控设施,监测数据做到多部门共享,为环境执法监管及时提供科学、详实、可靠的监测数据,提升水污染控制力。目前,环保部门正组织专项巡查组,对南明河全线排口及污水入河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登记,全面掌握污染源情况。
此外,根据《贵阳市环境监察执法稽查工作方案》,相关区县环保部门将落实南明河沿线环境监管情况纳入2017年环境监察执法稽查内容,并纳入对各区县环境监察机构年度考核范围。按照《南明河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积极引入公众参与,对向南明河违法排放污染物等行为一律曝光,并将企业纳入环境保护失信名单,加大对违法行为惩治力度,督促企业自觉规范管理,杜绝违法排污。(记者 杨静 实习生 谢兴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