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开工在建项目必须参加工伤保险

16.01.2017  12:33

1月12日,记者从贵阳市推进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部署会上了解到,目前,贵阳市已开工在建的项目,尚未参加工伤保险的,需于1月25日前,由总承包单位按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合同价款扣除已完成的工程造价后,按剩余的工程造价(含追加部分)的2‰一次性代缴工伤保险费,要求建筑施工企业,要对全部施工人员实行动态实名制管理。

据介绍,为进一步推进贵阳市建筑施工企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贯彻落实有关意见和通知,贵阳市结合实际情况,对全市建筑施工企业提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