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民宗委不断完善民族经济发展举措
21.07.2016 22:36
本文来源: 民族宗教局
5月下旬以来,贵阳市委第三巡视组先后到花溪、修文等区县和贵阳市苗学会、贵阳市伊斯兰教协会等民族社团延伸巡视。根据巡视监督要求,贵阳市民宗委党组日前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强化工作责任和工作措施,借力巡视推动工作开展。
一是进一步强化民族乡村和少数民族群众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极端重要性的认识。以党组中心学习组和委周例行学习为平台,传达学习巡视组工作要求,深化对市情、民族情和工作情的再认识,进一步增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同步小康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
二是进一步强化民族工作社会化的认识。通过学习讨论巡视组的工作建议,全委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要把民族工作深植于全市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好民宗部门牵头协调作用,谋划实施好各项工作措施,合力推动全市民族工作上新台阶。
三是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党组班子成员、各处室负责人和全体党员结合“两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到民族乡村和少数民族群众中开展调查研究,开展“三访四查五看六保”活动,有效解决民生问题,推进了民族工作和党员队伍建设。
四是积极为各区(市、县)争取民族经济发展项目做好指导服务。通过贵阳市民宗委网站及时发布上级有关政策信息和项目申报信息;主动加强与省民宗委的联系沟通,准确掌握省委、省政府和省民宗委有关工作措施和项目信息;将各区(市、县)民宗局申报的民族经济社会发展项目与服务民族乡村发展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指导和工作服务。
五是认真实行“三重一大”集体研究讨论和共同决策制度,加强资金项目申报前的调研,确保项目资金精准实施。
六是加强少数民族项目资金监管,会同财政等部门人员深入项目实施地开展检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并发挥带动少数民族群众脱贫致富的效益。
本文来源: 民族宗教局
21.07.2016 22:36
李克强签署第686号国务院令 公布修订后的《宗教事务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86号
民族宗教局
人民日报头版刊文:宗教工作法治化迈上新台阶
2017年9月7日,民族宗教局
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宗教工作 ——《宗教事务条例》修订答记者问
2017年8月26日,民族宗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