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民政局:散居孤儿供养补助标准上调

06.11.2015  12:56

    本报讯 贵阳市民政局昨日发布消息,从2016年起,贵阳市将调整散居孤儿供养标准。

    调整的具体内容为: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观山湖区等6个区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从目前的800元/月提高到1000元/月,清镇市、修文县、开阳县、息烽县从目前的700元/月提高到800元/月。

    (本报记者 曾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