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民族发展资金将逐年大幅递增

16.12.2014  15:40

  日前,贵阳市委常委(扩大会)研究通过了《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族乡村加速发展同步实现小康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要求,从2015年起,市级财政安排的民族发展资金由2014的750万元增加到1000万元,以后按年度每年递增100万元,到2020年达到1500万元。新增资金主要用于民族乡村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民族乡村产业发展等项目建设。各区(市、县)政府也要在2014年现有民族“三项经费”的基础上,适当予以增加,增长幅度不得低于区(市、县)当年财政增长水平。同时,市财政、发改、农委、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部门已将进一步加大资源整合和资金投入,切实支持和帮助民族乡村加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