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纪委通报:七月全市113人违反规定被查处

21.08.2014  11:29

    记者昨日从贵阳市纪委获悉,今年7月,全市共有113人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纪委五大禁令受到处理,11人受到党政纪处分,其中2人因承担主体责任受到追究。

    据介绍,7月份,贵阳市纪委监察局联合各区(市、县)纪委监察局、市级派出纪工委,着重对全市部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车私用、违反工作纪律、打麻将以及婚丧喜庆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共处理113人。

    此外,贵阳市纪委昨日还通报了八起典型案例,涉及公车私用、公款发放购物卡等,其中半数指向工作纪律,共有6人因旷工、脱岗、兼职等问题被通报并处分。

    (本报记者 周然)

     ■八起典型案例

    一、2014年端午节期间,贵阳市住建局村镇处科员李彪、产权处负责人王建明违反节假日公务车封存规定,私自使用公务车。经贵阳市住建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并责令两人承担违规使用公车所产生费用、作出书面检查并在全局范围内通报批评。

    二、2014年端午节期间,云岩区北京路社上月113人违反规定被查处区服务中心劳保所工作人员邢捷违反公车管理使用规定公车私用,经云岩区北京路社区服务中心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三、2014年6月2日,南明区云关乡油榨村委会副主任洪银国违规办理生日酒席9桌,并邀请朋友、部分村民组长参加,收受礼金2300元,造成不良影响。经南明区云关乡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并责成其退还收受的礼金。

    四、2013年1月,白云区房屋征收局用工作经费违规购买星力百货集团有限公司购物卡37500元,用于发放春节职工福利及发放加班补助费,时任白云区房屋征收局局长邓克华因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疏于监管,对此事负主要领导责任。经白云区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五、2013年6月17日,白云区沙文镇武装部长、副镇长徐成显在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造成不良影响。经白云区沙文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其通报批评,扣发6月份绩效奖金和年终奖金的20%。

    六、2014年以来,贵阳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人员赵健累计旷工20天,严重违反工作纪律。经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和经济处罚。

    七、2014年6月12日,青岩镇纪委书记侯忠昶,石板镇纪委书记赵福春、副镇长曾志云值班带班未在岗,存在走读现象。经花溪区纪委研究决定,对三人进行约谈。

    八、2012年12月至2013年12月期间,修文县龙场镇社保所工作人员何敏多次擅离职守、脱岗、旷工参与贵州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并在该公司兼任出纳、参与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兼职取酬。经修文县龙场镇政府研究决定,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 ■周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