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调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标准

08.07.2014  12:12

贵阳市调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标准

最高可缴4066元 最低为126元

    7月7日,记者从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贵阳市已于7月4日起调整2014—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标准,市民最高可缴4066元,最低为126元。

    据了解,根据贵阳市统计局公布的2013年度贵阳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测算,贵阳市2013—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及个人应缴合计)上限标准为最高不超过4066元。同时,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2013年度贵阳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测算,贵阳市2014—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及个人应缴合计)下限标准为不低于126元。

    另外,按照2012年度市统计局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数据测算,贵阳市2013年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及个人应缴合计)上限为3438元,下限为104元,本次调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分别提高628元、22元。(金毛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