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 连缴半年可申请

21.10.2014  17:15

    昨日,贵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出通知,对贵阳市现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作出调整,支持缴存职工购买首套和改善型自住住房。新规自10月20日起执行,包括正常缴存公积金6个月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异地缴存合并计算时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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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缴6个月

    可申请贷款

    通知明确,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单位或职工连续三个月以上脱缴住房公积金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此前,贵阳市对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要求是必须连续缴存公积金12个月。今年前三季度,贵阳市共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户数6846户,金额184856.30万元。

    另外,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贵阳市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通知中还规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贵阳市从去年3月开始推广补息贷款,由于补息贷款是公积金贷款的一个品种,此次新规,也同时适用于申请补息贷款的条件。目前,补息贷款仍然可以办理。

    2

    最新政策适用

    全体缴存职工

    今年9月,贵阳市对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过调整,职工首次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套内建筑面积不高于120平方米(含120)的住房,首付比例调整为最低20%。但公积金贷款的第二套房政策不变,首付为6成,利率上浮10%。

    同时,贵阳市也曾经规定,对低收入的困难职工有适度的政策倾斜,凡是特困企业职工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此次调整,是将这个政策的范围扩大到面向全体缴存职工。

    对于此次政策调整,市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提到,出台新政的主要目的是照顾一部分有刚性需求的职工,让他们可以提前半年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

    3

    公积金贷款

    额度不变

    10月10日,国家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文,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通知中提出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目前,贵阳市对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规定未作调整,具体为:首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50万元;第二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两套房贷款额度合并计算不超过60万元。考虑到贵阳市现在的房价水平,这样的额度规定,基本可以满足职工的购房需求。

    国家三部门的联合发文中,还对公积金异地贷款作了规定。贵州的省级相关部门正在牵头研究这项新规在本地的具体政策。

    有关新政策的内容,市民可住房公积金热线12329查询。本报记者 潘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