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案例
25.11.2016 23:32
本文来源: 新华
新华社贵阳11月25日新媒体专电(记者胡星)贵阳市纪委日前通报4起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
贵阳市息烽县小寨坝小学原党支部书记黄开鹤大办婚丧喜庆问题。今年8月14日,黄开鹤以其子考上大学为由,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亲戚、朋友、同事等人参加升学宴,并通过微信红包和现金的方式收取被邀请人的礼金。在组织调查期间,黄开鹤拒不配合调查,提供虚假情况。经查实,给予黄开鹤留党察看2年、免去其小寨坝小学党支部书记职务、降低岗位等级的处分。
贵阳市花溪区农资日杂公司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今年3月,该公司获得贵阳市城市快速铁路项目房屋、土地、附属设施等首期征收补偿款714万元后,以“借款奖励”名目擅自使用所得补偿款,按人均2万元标准向公司60名职工发放奖励共计120万元。经查实,给予该公司经理、法定代表人董长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该公司党支部书记杨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贵阳市南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临聘人员杨康宁公车私用问题。今年10月3日、5日,杨康宁擅自使用应急值班车辆到机场接机和到景区游玩。经查实,给予杨康宁辞退处理,并责令其支付车辆使用费用200元。
贵阳市白云区委群众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书记沈成涛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3年9月13日,经时任白云区铁建办主任沈成涛签字同意,该单位从专项工作经费中支出6040元,用于购买“月饼礼盒”向职工发放。经查实,给予沈成涛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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