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楼市:参与违法“种房”典型案件

27.07.2014  13:41

南明区城管执法大队办公室副主任苟国伟受贿案。违法建筑户在花溪竹林村葛家寨所修建的违法建筑被下达拆违通知书后,违建户为了保住房子,找苟国伟帮忙疏通关系,先后拿出12万元现金给苟国伟办理此事。苟国伟利用职务便利,为违建户提供帮助,自己拿了其中5.5万元后,将剩余的6.5万元分给其他相关人员。2014年4月25日,南明区纪委对其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乌当区房屋征收局临聘人员玉明红涉嫌贪污受贿案。玉明红在房屋征收过程中,利用自己负责房屋征收工作的便利,违规给他人的违法建筑进行确权,收受好处费20万元;伙同他人通过采取虚增房屋面积和内装修等方式,骗取征收补偿款,个人分得70余万元;通过事先掌握北京东路延伸段项目红线图,伙同他人在红线范围内“种房” 900余平方米,骗取国家补偿款360余万元。2014年4月13日,检察机关对其涉嫌犯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