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观山湖区公开审判多名“传销头目”

16.10.2015  19:53

10月15日,犯罪嫌疑人在公审现场等待宣判。新华社记者 欧东衢 摄

10月15日,犯罪嫌疑人在公审结束后被押送上车。新华社记者 欧东衢 摄

    新华网贵州频道10月16日电(记者李黔渝)贵阳市观山湖区15日对6名传销组织“头目”进行公开审判。记者从观山湖区政法委了解到,这6名传销组织者涉及300余人传销团伙,涉案金额达2000万元,该案通过刑事打击涉案者带动遣返传销参与人员2500余人。

    据了解,该案被告人刘某清为首的传销组织2012年从安徽合肥市转移到贵阳市观山湖区,鼓吹贵阳市的快速发展是靠“西部大开发”、“1040工程连锁经营”等资本运作发展起来,自己是国家项目的秘密建设者,前期投入69800不断“拉人头”加入国家秘密项目,两年后可收入1040万元,以此欺骗手段通过“上课”“洗脑”等方式发展传销人员。

    这种传销活动,无实物商品、没有实际销售和投资行为,只有虚拟概念。从2011年开始,刘某清直接或间接通过层层发展,传销组织达300余人。此间,刘某清等人在辖区内大肆进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通过引诱、发展传销人员,骗取财物,严重扰乱了经济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观山湖区人民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处刘某清等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三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记者在现场看到,审判结束后,有多名受骗的传销参与人员自发现身说法,用亲身经历警醒群众。观山湖区碧海社区听涛园小区陈女士说,这样的公开审判教育意义非常直观,从反面典型中吸取教训,大家对传销认识更加深刻,对传销人员震慑作用更强烈。

10月15日,犯罪嫌疑人在公审现场等待宣判。新华社记者 欧东衢 摄

10月15日,犯罪嫌疑人在公审现场等待宣判。新华社记者 欧东衢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