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副主任:绝不让国企改革红利变成个别人私利

13.09.2015  17:50

今天下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这是新时期指导和推进国企改革的纲领性文件,从总体要求到分类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国资管理体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等方面提出国企改革目标和举措。

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副书记张喜武谈到央企改革方案四个特点:

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有着四个显著的特点:

一是更加注重改革的精准性,坚持改革奔着问题去,有什么问题,就改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改什么问题。

二是更加注重改革的规范性,先定规则再改革,依法有据搞改革。

三是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国有企业改革已经形成“1+N”文件体系,强化改革措施之间的协同配合。

四是更加注重改革的公开性,坚持公开透明,国企改革的政策、方案、措施、过程能够公开的都要公开,主动地接受监督,绝不能让国企改革的红利变成个别人的私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