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选聘省级土地整治专家的函

23.06.2014  19:43

各相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土地整治管理,充分发挥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在土地整治工作中的智慧和作用,提高我省土地整治质量和水平,促进我省土地整治工作有序开展,我厅拟选聘具有丰富专业经验的专家建立省级土地整治专家库,省级土地整治专家库设立在省土地整理中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

省内外的国土资源、农业、水利、林业、交通、规划、建设等行业行政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以及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的专家、学者。

二、选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自律。

(二)熟悉土地整治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基本程序,熟练掌握土地整治技术规范、标准和工作内容。

(三)能正常参加我省土地整治规划、项目论证、咨询、审查、检查、指导等工作。

(四)对所从事的技术和行业领域有较丰富的工作实践经验和技术理论水平,从事所属行业工作满5年以上,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职务及相应的任职资格和相关资格证书。

(五)身体健康,年龄在65岁以下。

三、选聘专业技术条件

(一)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土地管理(土地规划与利用)工作10年以上的人员。曾担任过土地整治项目测绘、项目设计及预算编制、实施管理及土地复垦等方面的项目技术负责人优先。

(二)农业、林业、土壤专业。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副高(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且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

(三)水利、道桥工程专业。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副高(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且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

(四)工程及水文地质、岩土工程、环境地质专业。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副高(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且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

(五)风景园林、生态环境专业。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且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六)造价、财务、审计等专业。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或者造价师职业资格证,并且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的在职人员或者退休的人员。

四、 选聘 程序

(一)推荐。由拟推荐的专家本人填写《贵州省省级土地整治专家推荐表》,并提供职称资格证、身份证、业绩材料(清单)等有效证明(复印件)材料,经专家所在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并汇总加盖公章后,送省土地整理中心。

(二)初选。省土地整理中心对推荐入库的专家材料进行核验,初选出拟选聘的专家名单,上报省国土资源厅。

(三)评选。省国土资源厅组织对上报的专家材料进行审核评选。符合条件的,按专业分类,列入省级土地整治专家库。

五、申报材料

(一)推荐表(见附件)

    (二)资格证书(提交复印件)

    (三)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四)2寸近期免冠照1张

请于2014年7月31前将推荐的专家资料(含电子文档)送贵州省土地整理中心。附件1、2请登陆贵州省国土资源厅网站(http:// www.gzgtzy.gov.cn)下载。

联 系 人:邱杰 鲁阳

联系电话:0851(6869825  6875179 )

 

附件:1、贵州省省级土地整治专家推荐表;

2、贵州省省级土地整治专家汇总表。

                                                                          2014年6月23日

附件:专家推荐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