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成立赤水市水土保持监测站

20.08.2015  12:3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贵州省水土保持条列》规定,以及贵州省水土保持监测站文件《贵州省水土保持监测站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县级水土保持监测机构的通知》(黔水保监〔2014〕16号)要求,赤水市水务局认真研究政策,充分向市委、市政府汇报相关情况。同时,也得到了赤水市编委办的大力支撑,完成了赤水市水土保持工作站加挂赤水市水土保持监测站的牌子,为我市区域内的水土流失动态监测,监测站点运行管理等工作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