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查处一起非法携带危险物质、非法运输危险物质案

19.12.2014  10:04

百日安全专项整治开展扎实 初见成效

  

  为进一步加强冬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坚决遏制各类违法行为,赤水市将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与“六打六治”工作有机结合,督促乡镇(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落实行业主管责任、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深入排查、整改各类隐患,近日,赤水市查处一起非法携带危险物质、非法运输危险物质案,行政拘留二人,收缴汽油15升,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014年12月10日,我市公安局接遵赤高速交警大队赤水中队通报称:有一辆出租车上携带了一桶汽油,现已被拦下,请公安局予以处理。赤水市公安局接报后,立即指派民警赶到现场,将非法运输汽油的出租车驾驶员梁某、非法携带汽油乘坐出租车的乘客王某某带回公安机关进行调查。

  经查:王某某于2014年12月10从四川省合江县九支加油站用铁桶加了15升散装汽油后,将汽油从九支镇步行提至赤水市飞龙广场处乘坐出租车,出租车驾驶员梁某明知乘客王某某携带散装汽油,仍让王某某携带汽油乘坐其驾驶的出租车,后行驶至赤水市高速公路入口处时被公安机关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出租车驾驶员梁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运输危险物质,乘客王某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携带危险物质,目前,王某某和梁某已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赤水市查处一起非法携带危险物质、非法运输危险物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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