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环保局对自然保护区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09.03.2017  23:36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加强对赤水市各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3月7日至8日,赤水市环保局组织执法人员分别对贵州赤水桫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赤水原生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自然保护区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

  此次执法检查的内容包括:自然保护区是否存在违法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矿等法律法规禁止的活动;涉及保护区的建设项目和生产经营活动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保护区总体规划要求;保护区管理机构有无违规调整边界、功能区的行为。

  针对执法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赤水市环保局建议:各自然保护区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进行管理,并完善保护区管理制度;要加强对保护区的日常管理,发现破坏自然保护区的违法行为,要及时上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要加强对自然保护区各类建设项目的管理,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按照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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