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警方破获一起挪用资金案
02.06.2014 19:03
本文来源: 公安厅
近期,赤水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接上级公安机关转办一起挪用资金案线索,经侦查,2013年1月21日,犯罪嫌疑人贾某(男)在赤水市与彭某、吴某三人合伙成立一家公司,贾某任法人代表,公司策划开发、销售“赤水扬帆”商业门市、从事KTV等业务。贾某于2013年至9月,未经其他股东商量及同意,从公司出纳处挪用公款30余万元用于购买轿车及办理入户、保险、车牌等,同意及未召开股东会议的情况下,将购买车辆的所有费用全部在公司财务上报销。贾某还在其担任法人代表期间,贪图吃喝玩乐,拿公款用于挥霍,债台高筑的他从民间借贷300余万现金,拆东墙补西墙用于救急。
目前,贾某已被赤水警方刑事拘留,涉案车辆被依法扣押,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本文来源: 公安厅
02.06.2014 1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