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赫章县河口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赫章县发展改革局:
你局与县水利局报来《关于请求批复赫章县河口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赫发改〔2015〕11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省水利厅出具了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同意所报赫章县河口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该工程建设任务以城乡和工业供水、灌溉、发电。
工程建成后,水库年总供水量4341万立方米,其中工业供水量2842万立方米(保证率95%),城镇供水量724万立方米(保证率95%),灌溉供水量775万立方米(保证率80%)。为赫章县城、野马川集镇及野马川镇农村人畜用水、“威赫煤电气一体化”燃煤发电厂及工业用水;灌区主要分布在中田、鱼塘、财神镇、营盘、西屯、赫章县城、黄波坡、野马川等片区共31870亩(其中水田14090亩,土17780亩)。
二、工程主要由枢纽工程、输水工程等组成。赫章县河口水库枢纽工程由碾压混凝土双曲拱坝、河床段表孔设闸溢洪道、左坝段冲沙底孔、左岸引水系统及地面式厂房等建筑物组成。最大坝高86.5米,坝顶长174.16米,正常蓄水位1663.5米,相应库容3287万立方米,死水位1655.7米,死库容2240万立方米,兴利调节库容1047万立方米,总库容3470万立方米,电站装机容量7000千瓦。威赫煤电工程输水管线总长17.9公里,分赫章县输水管线总长14.2公里,赫章县至野马川输水管线总长11.9千米。
三、本工程为Ⅲ等工程。主要建筑物大坝、溢洪表孔、冲沙兼导流设施和取水口为3级建筑物,次要建筑物为4级建筑物,坝后电站引水和厂房为4级建筑物、根据供水对象重要性及输水流量,输水建筑物为4 级建筑物,根据泵站装机功率,泵站为3级建筑物,临时建筑物为5级建筑物。基本同意碾压混凝土拱坝按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堆石坝按50年一遇洪水设计,1000年一遇洪水校核;发电厂房按30年一遇洪水设计,100年一遇洪水校核;消能防冲建筑物30年一遇洪水设计。供水、灌溉建筑物按20年一遇洪水设计,50年一遇洪水校核、泵站按30年一遇洪水设计,100年一遇洪水校核。营盘取水坝按供水、灌溉建筑物适当提高标准按20年一遇洪水设计,100年一遇洪水校核。
四、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赫章县河口水库工程项目用地预审意见,项目拟用地总面积188.41公顷,其中农用地141.95公顷;根据省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关于赫章县河口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意见,至规划水平年2016年生产安置人口1979人,搬迁安置人口1532人。
五、按2015年1季度价格水平估算,该工程静态总投资94013万元,总投资97355万元,全部由项目法人负责筹集;总工期为36个月。
六、同意赫章县河口水库管理局作为该工程项目法人,由其负责工程建设管理、资金筹措及建成后的运行管理。工程建设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合同管理制、建设监理制和竣工验收等制度。要切实落实工程建设投资和运行维护经费,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并长期发挥效益。
七、在初步设计阶段,要根据审查意见和评估报告提出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在充分考虑受水区节水、治污等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复核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结果,优化水资源配置方案,复核工程规模和各行业用水量指标;加强流域和区域水资源统一高度、统一管理,落实工程调度方案;深化地勘工作,结合地形地质条件,综合考虑建筑物结构型式、工程占地、施工条件及配水目标等因素,优化工程总体布局,细化工程设计;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和集约用地,落实安置规划,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切实维护移民合法权益,解决好移民当前和长远的生计问题;加快受水区输配水工程建设,与主体工程同步发挥效益。
八、请根据上述原则进一步优化工程方案,编制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完成后,按程序报我委审批。
附件:1.赫章县河口水库工程投资估算总表
2.招标投标事项核准意见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