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通报5起基层党员干部违法违纪典型案件
青海新闻网讯 近年来,西宁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抓基层、强基础、聚民心”的要求,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严肃查处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推进经济和社会发展营造了风清气正的环境。10月31日,市纪委通报了西宁市查处的5起基层党员干部违法违纪典型案件。
1.大通县长宁镇殷家村党支部书记殷光全挪用公款问题。2008年7月,大通县长宁镇殷家村原党支部书记殷光全利用职务之便,将被征用的集体土地补偿款56万元借给本村村民殷有玉用于垫付其承揽的工程履约保证金,同年12月归还。2013年7月26日,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终审判处殷光全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2014年7月4日,大通县纪委给予殷光全开除党籍处分。
2.西宁市水政水资源办公室副主任韩昱挪用公款问题。2012年1月至2013年1月期间,西宁市水政水资源办公室原副主任(副科级)韩昱利用职务之便分别挪用公款10万元用于个人营利活动,挪用30万元借给他人用于购房。2014年7月8日,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终审判处韩昱有期徒刑3年。2014年7月14日,市水务局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
3.西宁市殡仪馆原馆长王新受贿问题。2012年2月至2013年5月,王新在担任西宁市殡仪馆馆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财物1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被城东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免予刑事处罚。2014年10月13日,市民政局党委给予王新留党察看一年、撤销殡仪馆馆长职务(由主任科员降至副主任科员)处分。
4.湟源县城关镇西关街社区主任杨建珍套取国家低保金问题。2012年1月至2014年3月期间,杨建珍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将其亲属纳入低保范围,并违规领取本人及其亲属廉租房补贴和低保金共计7041元。2014年5月,湟源县城关镇党委和湟源县民政局对杨建珍予以通报批评并调离工作岗位,追回违规领取的低保金及廉租房补贴共计7041元,取消杨建珍直系亲属3人低保待遇。
5.城东区园林绿化管理处主任刘瑞萍违反财经纪律问题。2013年12月,城东区园林绿化管理处主任刘瑞萍违规为本单位职工发放临时补助共计14400元。2014年8月21日,城东区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全额追回违规发放的补贴上缴国库。
通报强调,以上5起案件的发生,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各地区和广大基层干部要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坚定不移地把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引向深入。要加强教育管理,努力打造廉洁奉公的基层干部队伍。持之以恒纠正基层干部“四风”问题;要坚持抓早抓小,对基层干部中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纠正。各级党组织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基层干部管理,不断提高基层干部法制观念和廉洁履职意识。进一步加大案件剖析教育和通报曝光力度,发挥震慑和警示作用,为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