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纪委通报4起扶贫资金使用优亲厚友典型案例
14.08.2017 20:23
本文来源: 新华
近日,省纪委通报了4起党员干部在使用扶贫资金过程中优亲厚友的典型案例。
德江县煎茶镇小溪村党支部书记苏华优亲厚友等问题。2014年,苏华任煎茶镇小溪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负责精准扶贫对象户的评审工作。苏华擅自将其不符合精准扶贫条件要求的4名亲戚列为精准扶贫户。将不具备农村低保条件的2名亲戚列为低保对象。苏华同时还涉及收取好处费等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3月,苏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六枝特区新场乡高峰村原主任尚廷龙违反群众纪律问题。2011年至2013年,尚廷龙以其亲属名义先后2次申请危房改造,套取补助资金1.3万元;利用职务便利,优亲厚友,使其不符合条件的亲属自2012年4月至2014年3月享受农村低保0.2万元。2017年3月,尚廷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织金县后寨乡坪寨村党支部原书记胡炯武优亲厚友问题。2009年至2012年胡炯武担任坪寨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采取重复申报等手段,为父亲、妻子、儿子、兄弟等8名亲属申报危房改造,套取国家危改补助资金共计8.2万元。2016年3月,胡炯武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关岭自治县普利乡大地村党支部书记殷上元在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工作中优亲厚友问题。2014年4月,殷上元将自己及长子、次子上报为贫困户。2015年9月,该村按要求组织摸底排查,不符合贫困户条件的对象应全部退出。殷上元明知自己及家人不符合贫困户条件,仍未申报把自己及2个儿子从贫困户中退出,造成不良影响。2016年8月,殷上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记者 许邵庭)
[责任编辑: 邓娴 栾小琳]本文来源: 新华
14.08.2017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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