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复印件交予他人应注明用途 防被非法利用
29.12.2014 12:00
本文来源: 贵阳新闻网
市民贺女士:最近我打算买房子,在办理手续时,房开商要求交身份证复印件;在办理贷款的时候,银行也要求交身份证复印件。我很担心,如果我的身份证复印件流失到社会上,会带来怎样的后果?
公安部门:贵阳市类似的身份证复印件丢失后被人非法利用的案例还比较少见。两年之前我们碰到过一起这样的案件,一市民身份证复印件被他人利用后,换了头像,幸好被及时发现,没造成严重后果。
身份证复印件随意给他人或是遗失、丢弃,一是会泄露自己的隐私,二是上面的住址、身份证号、年龄等信息一清二楚,都可能被违法犯罪人员利用。公民都应该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确实有必要应在复印件上注明用途。
具体说来,为防止身份证信息被泄漏,规避风险,在使用身份证复印件时应注意:务必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丢弃时应将复印件撕成碎片,并分开扔掉;在将身份证复印件交予他人时,要在上面注明可以使用复印件的单位,并注明复印件用途,如购车、保险等业务,还应注明复印件只能按备注使用,通常将上述内容写成三行,每一行后面画上横线,以免被偷加文字,备注的字迹最好与复印件信息内容有交叠或者接触,以防被再次复印重新利用,但不要盖住重要的证件编号和照片。
本报记者 张勇
本文来源: 贵阳新闻网
29.12.2014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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