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转发《贵州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10.04.2015  21:46

各普通本科高校: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财政部科技部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意见》(教监〔2012〕6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教技〔2012〕14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黔教科研发〔2013〕441号)等文件精神,贵州大学结合自身实际,及时修订和完善了《贵州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自然科学)(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省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强化高校是科研项目和科研经费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意识,促进科研事业健康发展,现将管理办法转发给你们,学习借鉴并及时修订和完善本单位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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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省教育厅


  2015年4月9日

 

(责任编辑:gzsedu_wz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