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告(2014-1号)》

07.11.2014  19:16

转发《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公告(2014-1号)》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当前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精神,为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组织对省直机关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经省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和授权,现予以公布。

凡是未纳入本清单的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省直机关一律不得实施。因法律法规变动,必须调整或新增的,由主管部门提出,报省人民政府确认后向社会公告。

 

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4年7月8日       

 

附件:贵州省省直机关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31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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