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达州破获一起变造、使用临时车牌团伙案 行拘3人
图为被查获的变造临时行驶车号牌与违法人员张某。曾猛 摄
人民网成都9月28日电 近日,四川省达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破获一起变造、使用变造临时行驶车号牌团伙案,查获3名违法人员,并依法分别对其进行了罚款、行政拘留的处罚。
2015年8月19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火车站中队在开展“打非治违”第二波次“整治套牌、假牌车辆统一行动”中,查获一辆宝马车涉嫌使用车牌号为川S23743的变造临时行驶车号牌。8月21日,交警支队召开专题会,决定成立“8.19”假牌案专案组调查此案。
经专案组慎密侦查,案情浮出水面:2015年6月8日,张某某在达州市汽车4S店购买了一辆宝马730型号轿车,因该车向车管所申领的机动车临时行驶车号牌(以下简称“临牌”)签注的有效期已到期,于是张某某通过朋友找到达州一4S店销售经理贾某某,贾某某就与他的朋友张某联系,希望张某想办法找副临时行驶车号牌。
2015年8月14日,张某到万源交警大队车管所门外从1名不认识的人手中以50元的价格购得一张号牌为川S23743的空白临牌,该临牌背面“发牌机关章”栏和“签发人”栏均盖有印章,经鉴定:上述印章与公安交警大队车管所使用的业务专用章及民警的执法印章不是同一印章所盖印。2015年8月15日,张某将拿到的该空白临牌交给贾某某,贾某某就在汽车4S店自己的办公场所通过电脑对临牌自行制作了机动车所有人为张某某宝马车的相关信息文字(含机动车所有人、住址、车辆类型、厂牌型号、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签发日期等),并套打到该空白临牌上。之后,贾某某将该变造的临牌交给在门外等候的车主张某某。8月18日,张某某使用该变造的临牌驾驶宝马车,并将车停在火车站一停车场内;8月19日,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执勤民警巡查时将该车查获。
张某、贾某某、张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张某、贾某某的行为构成变造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张某某的行为构成了使用变造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2015年9月21日,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张某、贾某某作出行政拘留15日,罚款5000元;对张某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0元的处罚。目前,3名违法人已移交达州市拘留所实施行政拘留。(王波 通讯员 曾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