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进一步扩大特殊教育教师培养规模的通知

20.03.2015  14:37

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国办发〔2014〕1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扩大特殊教育教师培养规模的通知》(教师司函〔2015〕5号)精神,继续加大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力度,提升特殊教育教师培养能力,现将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转发如下:


  举办特殊教育专业的高等学校要根据国家和地方特殊教育教师实际需求,进一步加强特殊教育专业建设、整合资源,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拓宽专业领域,挖掘培养潜能,招生计划优先满足特殊教育专业招生需要。


  请有关高校认真填写《2014-2015年特殊教育专业本(专)科招生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于2015年4月1日前将纸质版及电子版(EXCEL格式)报送厅教师处。


  附件: 2014-2015年特殊教育专业本(专)科招生情况统计表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3月18日


  联系方式:省教育厅教师处          丁兴华


  联系电话:0851-85280465


  邮      箱: [email protected] < mailto:[email protec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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