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 一季度贵州省处理570人
09.04.2016 11:11
本文来源: 新华
4月8日,记者从贵州省纪委监察厅了解到,截至3月31日,全省1季度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40起,处理570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86人。
从查处问题类别看,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134起,占30.5%;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121起,占27.5%;大办婚丧喜庆76起,占17.3%;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63起,占14.3%;违规公款吃喝问题11起,占2.5%;公款国内旅游26起,占6%;公款出国境旅游2起,占0.5%;楼堂馆所违规问题2起,占0.5%;其他5起,占1.1%。
从查处问题级别看,乡科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数目最多,为407起,处理52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51人;县处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1起,处理4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1起;地厅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起,处理4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起。(记者 胡锐)
[责任编辑: 刘菲]本文来源: 新华
09.04.2016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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