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警车管理规定 湖北建始一民警被追责

01.05.2015  11:20

人民网建始5月1日电 4月28日,建始县公安局决定给予因违法警车管理规定的交警大队民警王某某行政警告处分,给予责任领导张某某通报批评,要求全局民警要从该事件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杜绝类似事情再次发生。

当日上午7时许,县公安局接到举报,称业州镇南山新村一居民楼前停着一辆警车。该局高度重视,立即责令警务督察大队调查,查明,4月27日晚,交警大队公路巡逻中队民警王某某带队开展路检路查后,没有按规定将所驾驶的警车停放在指定区域,而违规开到南山新村住所前停放。同时还查明,自4月21日以来,王某某同志带队轮班到业州镇开展路检路查期间,为了图省事、图工作方便、图节省时间,多次将所驾驶的警车停放到南山新村住所前。

4月28日晚,该局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向全局民警通报对责任民警王某某和分管领导张某某的处理决定。会后,该局与警车使用人逐一签订责任状,将责任压实到人。(张东平 谭德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