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耕还林: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惠民工程

18.07.2016  21:11

退耕还林是党中央、国务院站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而实施的生态建设工程。上一轮退耕还林工程我省累计完成建设任务2010万亩,其中退耕地造林657万亩,荒山营造林1353万亩。通过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使我省森林覆盖率增加了近7个多百分点,为改善生态环境,维护国土生态安全,拓宽退耕农户增收渠道,促进退耕农户生活方式转变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发挥了重要作用。新一轮退耕还林实施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把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作为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山地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措施来抓。省委、省人民政府领导多次率队赴国家有关部委争取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和指标。三年来,在国家有关部委的大力支持下,共安排我省任务703万亩,占全国三年总任务的23.36%。

为抓好新一轮退耕还林的实施,省政府成立了退耕还工程领导小组;明确了部门职责,形成了协同配合工作机制;在全国率先开展了25度以上坡耕地、重要水源地15-25度坡耕地和农民退耕还林意愿摸底调查工作,编制省级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实施方案和县级规划,下发了《贵州省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林草结合模式实施方案》,召开了全省退耕还林还草电视电话会议。

为了发挥退耕还林在脱贫攻坚的作用,在规划和任务安排上向贫困地区贫困县倾斜。2014-2016年安排给贫困县的任务占总任务的86.1%。各工程县在任务安排时,优先考虑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实现应退尽退。同时,充分利用新一轮退耕还林不再限定生态林比例,允许林粮间作的机遇,鼓励整合资金,向社会融资,大力发展特色经济林和林草、林药、林茶等结合模式,2014、2015年退耕还林经济林的面积占80%以上。

各地积极创新发展模式,以“三变”改革为平台,将农村农民承包经营的坡耕地通过入股、流转等方式,由企业、公司、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来实施退耕还林。不仅推进了退耕还林的实施,而且调整了农业产业结构,撬动了各类社会资本的融入,使农民的“死资源”变成了“活资产”,增加了农民财产性、经营性和工资性收入。六盘水市“三变”模式实施的面积占90%以上,毕节市占70%以上,有力地推进了工程实施和建设成效。

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各地加强巡查督导,严格执行周调度、月报告制度,将计划任务完成和质量列入绿色贵州三年行动计划的重要内容一并进行检查考核,目前,2014年、2015年造林任务已全面完成,2016年任务已分解落实到县级实施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