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安新区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02.02.2015  13:08

    新华网贵州频道2月2日电  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狠刹不正之风,近日,贵安新区纪工委通报了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贵州电子工业学校党委书记阮成鹿公车私用并与他人通奸,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贵州电子工业学校张海琴等13名教职工上班时间在公共场所打麻将,校务委员、机械系主任(正科级)张海琴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汪黔、王沿、白长富、彭雪、白鸽、徐婷、游龚君、丁开艳等8名党员教师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吴远发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外聘(临聘)人员杨屹、杨佳利、张珍荣等3人被给予通报批评、扣除当月绩效考核奖的组织处理;对负有监管责任的省电子工业学校通报批评,对该校校长廖智勇、纪委书记杨代平进行诫勉谈话。

    通报要求,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省委政治纪律“十严禁”、作风建设“十不准”的纪律要求,加强教育监督,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对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要严格问责。新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能,敢于亮剑、敢于执纪,紧盯重要节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予以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