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加强五千亩以上坝区耕地保护
为进一步加强五千亩以上坝区耕地保护工作,严守耕地保护底线,严厉打击非法占用耕地的行为,经贵州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贵州省五千亩以上坝区耕地保护工作。
通知指出,坝区耕地是全省的“米袋子”和“菜篮子”,保护好坝区耕地事关粮食安全和民生大计。贵州省坝区数量少、优质耕地面积小,且地块零碎。2013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显示,全省五千亩以上集中连片的优质耕地坝区仅165块、耕地面积175万亩,占全省耕地面积的2.56%。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一些地方将五千亩以上坝区划为城镇、工业规划建设区的情况比较普遍,非农建设项目占用坝区优质耕地情况时有发生,坝区耕地面积减少较快、较多,社会各界反响强烈。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保护好五千亩以上优质坝区耕地刻不容缓。
通知强调,从严控制占用五千亩以上坝区耕地审批。严禁以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由改变五千亩以上坝区耕地用途;严禁在五千亩以上坝区设立城市新区和各类开发区、园区;严禁地方城市干道等线性工程通过五千亩以上坝区核心区;严禁在五千亩以上坝区耕地范围批准宅基地;严禁扩大五千亩以上坝区范围内现有建设用地规模;严禁在五千亩以上坝区开展有损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活动。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供地政策的基础上,对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要从严审批。
通知要求,切实加强五千亩以上坝区耕地质量建设。各地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整合部门力量,优先实施五千亩以上坝区耕地整治,力争2020年前全省五千亩以上坝区耕地质量提升1个等级以上。同时,各地应以依法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切实做好五千亩以上坝区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一经划定,实行严格管理、永久保护;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编制51个万亩大坝宅基地利用规划,全面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集约节约用地。各地各相关部门要严肃查处乱占滥用五千亩以上坝区耕地行为,加大坝区耕地保护巡查预警力度,加大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力度等。(王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