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紧急通知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22.05.2015  10:24

    当前,贵州省已经进入主汛期,降雨较为集中,是地质灾害的高发期,为认真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省政府办公厅20日紧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懈怠情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一旦突发险情,地方主要领导要第一时间赶赴地质灾害现场,立即组织开展施救和转移安置群众。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根据工作分工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因思想麻痹、工作疏忽、组织不力、处置失当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二是立即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各地要立即组织力量开展一次地质灾害隐患拉网式排查,对城镇、乡村、医院、学校等人口聚集区,公路、铁路等交通要道沿线,重大工程项目和产业园区施工区等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排查。对有灾害发生迹象以及新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时编制隐患点防灾预案,落实责任人、监测人,明确预警信号、人员撤离路线、通信联络、抢险救灾等措施。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或地段,要在专业技术队伍的指导下,科学划定危险区,制定防治措施。

    三是认真做好灾害监测和预警预报。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做好预报预警等工作的同时,要通过各种媒体和手段,及时向社会和有关方面发布灾害预报预警信息,特别是要加强对偏远地区灾害预报预警。

    四是切实抓好应急值守和险情处置。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和灾情报送制度,明确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值班处所和值班电话。要采取自上而下的随机查询方式,强化工作纪律,确保通讯畅通,及时准确传递信息,严禁出现迟报、漏报、瞒报等情况。要及时组织对雨情、汛情、险情、灾情、社情等的会商和评估,及时、准确上报有关信息,为抗灾救灾决策提供重要依据。(涂林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