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县乡村造林绿化规划(2014~2014)》正式实施,全省造林绿化工作迎接大考验
近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对《贵州省县乡村造林绿化规划(2014~2017年)》(以下简称“规划”)作了正式批复,全省县乡村造林绿化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正式确定。
《规划》按照 “西治、中保、东用”的总体布局,按西部生态综合治理区、中部生态环境保护区、东部生态经济建设区,分别确定造林绿化重点及主攻方向。3年完成全省现有可造林绿化林地共1042万亩的造林绿化任务。到2017年底,使全省的森林覆盖率达到50%以上,到2020年实现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52%以上的目标,全省森林面积、蓄积同步增长,区域分布更加均衡,林种、树种结构趋于优化,森林质量明显提高,森林碳储量显著增加,生态服务功能明显提升,石漠化和水土流失有效遏制,生态状况进一步改善,基本建成结构较为完备的“两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规划》明确了七项管理保障措施。即:加强造林绿化技术质量管理,加强造林作业设计管理,推行先建后补助制度,创新造林机制,加强调度、巡查、督查、培训和技术指导,提高“良种壮苗”的保障能力,加强对新营造林地的管护。
省人民政府在批复中要求,一是省林业厅要建立和完善工作协调机制,会同省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落实工作责任。要加强对《规划》年度实施情况的评估和考核,指导和帮助各地切实解决《规划》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规划》各项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如期完成目标任务。二是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抓紧制定年度实施方案,强化目标责任考核。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切实做到规划到位、数据核实到位、资金到位、任务到位、质量到位、考核到位。
造林绿化是维护国土生态安全、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应对气候变化的一项重要措施。稳步推进县乡村造林绿化工作,提高森林覆盖率,优化生态环境,是实现精准扶贫、全面同步小康的重要途径。《规划》的实施,对贵州守住生态底线,加快建成“两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促进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发挥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