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157名公务员

01.09.2016  14:12

  今天,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布公告(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网站:www.gzzzb.gov.cn,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贵州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启动2016年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43家省直机关及省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参加此次公开遴选,共拿出119个职位计划选拔157名公务员。其中,2家中央在黔单位共拿出8个遴选计划面向基层公开遴选。

  遴选主要面向全省乡镇(街道)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公登记)且在编在岗人员。其中,省公安厅面向全省公安系统基层单位在编在岗警察遴选,省监狱管理局面向全省监狱管理系统基层单位在编在岗警察遴选,省戒毒管理局面向全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基层单位在编在岗警察遴选。

  此外,今年遴选部分职位面向各市(州)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公登记)且在编在岗人员。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条件的也可报考。

  遴选条件是: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具有3年以上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经历,部分职位要求具有3年以上县级以下(含县)基层工作经历或其他基层工作经历,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受基层工作经历限制,但须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时;具有2年及以上公务员(参照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工作经历,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公登记;年龄40周岁以下,现任乡科级正职及以下职务,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遴选公告明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公开遴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招录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领导干部尚在任职试用期内或提任现职不满1年的;新提任为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不满3年的;新录用为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不满3年的;由下级机关转任到本级机关工作不满1年的;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公开遴选方案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开遴选坚持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原则,由公务员本人申请并报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按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报考参加公开遴选,也可在征得本人同意后,由组织推荐报名。报名时间为9月12日>9:00至9月20日17:00,符合条件的人员届时可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 或219.151.4.99)报名,填写并打印《贵州省2016年省直机关面向全省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信息表》,经所在单位党组(党委)盖章同意,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报考者如需咨询《遴选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遴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遴选机关联系。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占40% 、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时间为2016年10月23日(星期日)9:00—12:00,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成绩查询时间为2016年11月上旬,报考者可登录贵州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查看笔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