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一村支书受贿后:感觉“要出事”赶紧退赃款
01.11.2014 16:57
本文来源: 贵阳新闻网
遵义市红花岗区一名村支书,在发现与自己有过“交道”的干部被查后,感觉要出事,赶紧将两笔受贿金退给行贿者。但仍以受贿罪,被判刑5年。
据悉,39岁的谢志涛,系遵义市红花岗区南关镇金华村党支书。去年3月,当地一棉絮加工厂出资人王某,需租用金华村土地新建厂房。不过,王某并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为让自己的违建完成,王某找到谢志涛,送上两万元现金及12瓶名酒。谢志涛受贿后,为王某提供帮助。
去年7月,遵义一锰矿场要在金华村征地,矿场一位股东找到谢志涛,送上2万元现金。受贿后,谢志涛为矿场大开方便之门。今年1月,南关镇城管办副主任邱光君被调查。而此前,谢志涛为让棉絮厂违建完成,曾找邱光君帮过忙。感觉自己要出事的谢志涛,找来两名行贿人,将受贿的现金分别返还。1月14日,当地纪委掌握谢志涛行贿线索对其进行调查。
10月22日,谢志涛因涉嫌受贿罪,被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认定其受贿的现金和名酒共计案值51580元,判处其5年刑期。(黄宝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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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2014 1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