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中院在全省“试水”网络司法拍卖执行财产
遵义中院在淘宝网上的司法拍卖页面
近日,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淘宝网上公开拍卖执行财产中的一辆小货车,引来不少网友围观。据悉,这一网络司法拍卖为贵州省首例。
11月3日,记者在淘宝网司法拍卖栏,找到遵义市中院于10月28日挂出的拍卖信息:标的物为一辆轻型长安货车,该车评估价为1.4万元,起拍价为1.12万元。法院公告称,“宝贝”的展示时间为10月30日至11月5日16时,有意者可前往遵义市中院停车场现场查看。
该中院执行局法官胡晓波介绍,这辆货车为刑事涉案货车,拍卖所得将作为原车主罚金上缴国库。今年9月,法院曾通过拍卖公司拍卖,但效果并不理想而流拍。
据介绍,此前法院执行的财产主要委托拍卖公司进行,但周期长、手续多、佣金高,而且容易产生暗箱操作。
遵义中院有关负责人称,网上拍卖全过程均在网络平台上展示,接受社会公开监督,保证公开公正。此外,拍卖环节的事项交由网络平台自动处理,可实行司法拍卖“零佣金”,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因素对拍卖的影响,实现参与拍卖的人员和地域最大化、当事人的利益最大化、涉诉财产交易价值的最大化。
据悉,通过网络平台拍卖法院执行财产,由电子竞价替代原来的“击槌成交”,此前在我省并没有先例。遵义市中院称,随着信息化的发展,网络司法拍卖将成法院探索执行方式的新方向。
至昨晚19时,遵义市中院拍卖的货车已引来网友围观7430人次,但暂无人报名竞拍。 (黄宝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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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2012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中第4条明确规定拍卖可在网络平台上进行:“法院委托的拍卖活动应在有关管理部门确定的统一交易场所或网络平台上进行,另有规定的除外。”
2012年7月,浙江省法院在淘宝网尝试网络司法拍卖,开全国先河。支持者认为,以往司法拍卖佣金较高,网络拍卖佣金为零,这不失为一种新方法。
反对者则表示,尽管淘宝网客户多、知名度高,但网络拍卖不能代替现场拍卖,毕竟长期以来,参与竞拍人已习惯通过拍卖公司竞拍,而且一些老客户并不懂得网上购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