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出台十六条政策力促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新华网贵州频道6月4日电 为进一步加强对房地产业的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近日,遵义市人民政府印发了《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共3部分16条(简称“十六条政策”)。
一是加强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的分析和监测。完善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机制,积极主动帮助房地产开发企业解决经营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是加强规划统筹,完善城市功能配套。采取有效措施消化存量,控制增量,完善城市功能,促进住房消费。
三是加快房地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引导有实力和品牌优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做大做强,大力发展跨界地产,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立开发与租赁一体化、专业化的运作模式。
四是提高行政服务水平。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审批程序,减轻企业负担。
五是加大金融和司法支持力度。
六是减免商品房交易有关税费。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七是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款的缴存职工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住房公积金最长贷款年限从20年延长到30年。
八是取消商品住房套型结构比例限制和商品房价格备案,改变建设配套费征收方式。
九是多措并举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配套设施建设力度,提升小区居住环境。
十是改变棚户区改造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方式。引导房屋被拆迁户购买商品房解决住房问题。实行政府通过购买存量住房或者鼓励房开企业直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的方式,政府补助房租来解决公共租赁住房问题。
十一是落实购房入户和子女就学政策。在城市规划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可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满18周岁的子女的户口迁入所购房屋户籍地。
十二是加强房地产开发用地管理。稳步推进“净地”出让,均衡推出优质地块。
十三是加强房地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十四是建立健全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制度。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按项目总投资的20%确定。
十五是有效防范和处置房地产项目风险。
十六是强化法治意识。(罗星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