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县查获包子店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案

11.03.2016  15:15
文章来源: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日,遵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遵义县公安局,成功破获6起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案,刑事拘留7人,目前该案已移交遵义县人民检察院侦办。

              2015年11月20日,遵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遵义县南白镇人民东路、象山小区、人民桥南段等地对何某、刘某、赵某、严某、杨某、杨某某、李某7人分别经营的6家包子店进行了检查,经现场查看制作包子作坊时还有尚未用完的“香甜泡打粉”、“中原A型香甜快速泡打粉”等非法食品添加剂,执法人员立即扣押了尚未销售的包子、泡打粉等涉案物品,经送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鉴定,6家包子店严重超过“不得检测出食品添加剂铝”的国家标准规定。根据2013年5月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之规定,已涉嫌触犯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即构成了“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2016年2月1日,遵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此案移送至遵义县公安局,对何某、刘某、赵某、严某、杨某、杨某某、李某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立案侦查。

  (遵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