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县水务局:“三举措”力促正风肃纪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纪委精神,按照年初县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全面落实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水利建设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同开展、同督查,取得较好工作成效。
第一,严格落实制度,规范岗位管理。严格落实工作人员去向公示告知、公务用车管理、会议签到等制度,切实加大对上班迟到、早退、缺岗和上班时间串岗闲聊、上网游戏或看电影打牌等现象的查处力度;强化水行政执法力度,有效防范和杜绝执法人员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等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的问题;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预警信息机制,以“零容忍”的态度和铁的决心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违法问题,确保制度得到有效落实、纪律得到有效执行。
第二,强化责任担当,开展“三晒二评一报告”。 加强党务、政务公开管理,定期公示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十二项规定和县委有关规定,以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我承诺、你监督”、“走进农户”活动为载体,突出抓好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承诺践诺,广泛开展“三晒二评一报告”( 晒职责、晒作风、晒廉政;上评下、下评上;向人民群众(服务对象)报告履行承诺的情况)活动,坚守责任担当、公正执纪执法、勤政廉洁高效、服务水利民生。
第三,着力效能督查,严格责任追究。强化检查问责,强化效能督查。集中开展机关效能建设专项检查、公车私用及“酒局”、“牌局”专项检查、机关昼夜值班专项检查及办公用房清理腾退整治工作;定期、不定时对科室(部门)、下属企业等工作人员出勤、请(销)假等情况开展检查,对工作作风不实、上班时间违规使用电脑、工作日中餐饮酒、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等问题进行检查问责,切实转变机关作风。(周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