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召开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

08.02.2015  22:04

  为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全省民族工作会议和全省民宗委主任会议精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市民族宗教工作,适应民族宗教工作新常态,推进民族地区全面小康,确保宗教领域和谐稳定,2月5日,遵义市人民政府组织召开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遵义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郑欣出席并讲话。

  遵义市民宗委负责人就2014年市民宗委工作作工作报告,务川自治县人民政府、绥阳县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分别就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和宗教工作作了交流发言。

  市民宗委党组书记周权茂作2014年民族宗教工作报告

  会议指出,过去的一年,遵义市民宗系统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紧扣深化改革主题,突出重点,齐心协力,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工作主题和党的宗教工作方针,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连续三年保持增长,共计实施项目561个,投入资金3304万元,改善了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民贸民品优惠政策落实工作实现了零的突破,落实优惠贷款1.135亿元,促进了民族地区产业发展;武陵山片区6县扶贫攻坚工作取得新突破,累计到位资金219.03亿元;扎实推进30个民族地区贫困乡镇扶持工作,17个乡镇实现脱贫;推动基地化、特色化、品牌化,民族教育、民族语言文字、少数民族古籍研究、民族特色村寨、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民族节庆扶持等工作取得新成绩;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方针和国家、省两个《宗教事务条例》,以“教风建设”、“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宗教慈善周”等活动为载体,推进宗教管理依法行政、寺观教堂乱象专项治理、宗教团体及场所自身建设、宗教三级管理网络建设等工作,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可喜的成绩。

  会议要求,一要明确民族工作重点,着力加强中发9号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着力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经济发展,着力挖掘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优秀民族文化,着力推动构建和谐的民族关系,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二要把握关键,依法管理和引导宗教事务,建立健全宗教工作长效机制,以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为载体,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摸清底数、掌握工作的主动权,加强联动、形成合力,有效制止和打击非法宗教活动,确保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宗教关系和谐示范区。

  会议强调,要强化领导,落实责任,不断提升做好民宗工作科学化水平。各级政府要把民宗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经常研究民宗事业发展新情况,及时解决工作遇到的新问题。要探索机构改革后民族宗教工作运行的新机制,确保工作不断,经费不减,保证“三项经费”的落实到位及逐年增长。要抓紧调研,围绕落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涉及的民宗工作任务,统筹谋划,远近结合,精心编制“十三五”规划,真正出实招,求实效。要坚持纠建并举,强化责任意识,深化作风建设,抓好“四风”治理,着力推动“两个责任”的落实,加强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打造一支公正、透明、高效、廉洁的干部队伍。

  遵义市15个县、自治县、区(市)分管领导、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人大民宗委、市政协社法委、市第七纪工委、市发改、人事、教育、公安、残联等部门及市民宗委班子成员、各县民宗局长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