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加快推进水管体制改革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为认真贯彻《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黔府发[2012]25号)、《省水利厅、财政厅关于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黔水办[2013]50号)文件要求,切实推进我市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小型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与小微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较快打开工作局面。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省级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根据我市实际,选取一些条件成熟的县开展市级改革试点工作,通过试点积累经验,剖析问题,完善相关改革措施,从而厘清我市水管体制改革思路,明确改革方向,实现“以点带面”和“以点促面”,促进全市改革工作推进,经过前期扎实工作,现已取得初步成效。
一是市政府高度重视,形成了政府主抓,水利部门牵头,相关部门联动的良好工作机制。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水利改革工作,市人民政府成立了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与小微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市长田刚任组长,市政府办分管副秘书长与市水利局、市编办、市财政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各县(市、区、新区)政府分管领导任成员。
二是进行统筹安排部署,同步推进农村水利改革工作。为了集中有效推进农村水利改革工作,结合全市实际,我市将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与小微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统筹制定一个“实施方案”,即《遵义市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与小微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进行统筹安排部署,一并同步推进。
三是全面完成了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建设验收工作。严格按照全省验收工作统一安排部署,全市认真开展了验收工作。截至目前,县级验收、市级抽查与复核及数据系统录入已全面完成。共计完成了233个水利站机构建设县级验收工作,完成全市71个水利站的机构建设市级抽查,抽查率达30%以上。通过近半年的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建设,全市基层水利站平均验收评分在85.5分以上。其中,75—89分之间186站,90分以上43站,优良率占全部233个站的98.28%;合格4个站,占全部233个站的1.7%。
四是加快推进遵义县省级试点工作。 根据黔水管[2013]144号文件明确我市遵义县为省级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在我局指导下遵义县出台了《遵义县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遵义县根据自身实际,在完成龙坑镇试点工作后,制定出台了《遵义县龙坑镇小微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目前,遵义县采取股份合作、拍卖、承包、租赁、流转等5种方式正在加快推进改革过程中。
五是启动并扩大市级试点工作。遵义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与小微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凤冈、道真2个县开展改革试点工作。目前,两县的试点工作得到了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及时成立“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深化改革与小微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深化改革与小微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相关部门职责,制定了完成试点改革工作任务的时间表与路线图,扎实推进了改革试点工作。要求2014年12月底前完成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深化改革工作;2015年12月10前完成小微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万爱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