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下调

19.10.2016  21:09

从本月起遵义市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新农合大病保险等作出了调整,起付线标准有所下调。

根据全国健康扶贫工作会议精神,为有效提高该市健康扶贫对象的新农合保障水平,促进精准扶贫工作,结合该市新农合工作实际,现就该市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新农合大病保险作如下调整:

一、适用范围按照遵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救助保障水平促进精准扶贫实施方案》(遵府办发〔2015〕93号)相关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认定进入新农合信息系统并有效标识的医疗救(扶)助保障对象。

二、调整内容 1.提高新农合基本医疗补偿比例。(1)按规定转诊(备案)到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医疗救(扶)助患者,普通住院补偿比例在一般参合患者的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2)县、乡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医疗救(扶)助保障对象较一般参合患者提高5个百分点倾斜;基本医疗补偿比例原则上不应高于90%,剩余部分由大病保险、医疗应急救助、民政救助和计生扶助有效衔接予以解决。2.降低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线。新农合信息系统内有效标识的医疗救(扶)助住院患者,大病保险起付线调整为5000元,比普通参合患者低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