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稳步推进污染源监管“双随机”制度

13.05.2016  10:27

今年以来,遵义市环保部门对环境监管对象全面实施“双随机”抽查制度,即随机选派环境执法人员,根据排污单位规模、性质、影响程度等分为重点污染源和一般污染源,按不同比例实施随机抽查,以提升环境监察队伍行政执法效能,督促污染源企业增强精细化管理水平。

今年以来,遵义市全面推进污染源日常监管随机抽查制度。第一季度,全市共随机抽取重点排污单位54家(其中市级10家),一般排污单位360家(其中市级24家)。”遵义市环保局主要负责人表示,经现场检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或环境管理问题)101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38份、限期改正通知书64份,提出行政处罚13起,移送公安机关1起2人。

该负责人表示,通过一个季度的实践,全市环境监管“双随机”工作机制基本建立,较好地实现了新旧制度的衔接交替。为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凝聚共识,进一步促进全市“双随机”工作高效开展,遵义市环保局于近日专题通报该项工作,对工作成效进行概括总结,对存在问题和不足予以分析点名,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今后,环保部门将采取随机抽查与指定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和环境管理问题、信访突出问题,或者较大环境安全隐患的污染源实施重点监管,重点对被抽查单位基本情况、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环评、“三同时”、排污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抽查。特别是对重点污染源和一般污染源实行按季抽查,旨在切实加强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促进环境监察、监测工作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