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标函
贵州民族大学党武新校区招标部受贵州民族大学(以下简称为“招标人” )委托,对贵州民族大学新校区建设工程一期项目贵州民族大学新校区一期项目10KV配电工程—C2变电所安装工程项目进行邀请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前来投标。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整履行合同能力、三年内没有商业重大违法记录的投标人(投标时提供通过年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具有电力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国安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三级、承修三级、承试三级及以上资质;外省企业需提供入黔备案表、省电网公司备案证明和电监委备案证明。
(3)法人委托书: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次招标工作安排
(1) 报名时间及地点:2015年 2 月 6日至2015年 2月10日(周末不休)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6:30时,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报名,到贵州民族大学招投标办公室(三号办公楼二楼231室)领取招标文件;省外企业还需提供入黔备案证明复印件。
(2)答疑时间及方式:2015年 2月6日—2月12日下午16:30前,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以书面形式(需加盖公章)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对其在2015年2月12日下午16:30(北京时间)以前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澄清答疑通知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应在收到澄清答疑通知后24小时内,以电邮书面方式告知招标人以示确认。
(3)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15年 2月 26 日(星期四)上午09:30时,地点为:贵州民族大学会议室,迟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开标仪式,投标人应派其法人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
(4)开标时间及地点:2015年2月26日上午09:30时;地点:贵州民族大学会议室。
3、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应是银行支票或汇票。支票或汇票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出。支票由投标人进账。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00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
递交地点:贵州民族大学;
开户单位:贵州民族大学;
开户银行:农行贵阳民院支行 ;
账号:188001040007256
递交时间:2015年2月25日16:30时前
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邀请函在贵州民族大学校园网和贵州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5、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851-83610366
招 标 人:贵州民族大学
地 址: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董家堰贵州民族大学
邮 编:550025
贵州民族大学招标办
201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