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交管部门利用大数据 严管“不礼让斑马线”
贵阳晚报3月20日讯 3月17日,贵阳一辆摩托车在人行横道上撞倒老人,因“不礼让行人”收到交管部门罚单。贵阳交管部门表示,目前正大力发展“大数据”和“数据铁笼”计划,通过全程记录和监控抓拍,推进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的治理。
3月17日上午11时,经开区300医院门前过街斑马线上,一名60多岁的老人通过斑马线时,被一辆刹车不及的摩托车撞倒。
事后,交警将老人送往医院救治,并以“不礼让行人”开出交通违法罚单,摩托车驾驶员受到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该民警表示,不礼让行人造成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
记者随机走访市区发现,3月18日上午7时,都司高架桥护国路口,交通信号灯黄灯闪烁,还有几辆车抢灯通过,几秒后,行人过街信号灯转绿灯,人车在斑马线上交会,行人挤不过车辆,即便绿灯亮起仍在等候。
同时,上护国路右转车辆无信号灯管控也来到斑马线前。在前方有大量行人时,车辆缓慢前进逼停行人后通过斑马线;在行人较少时,一些车辆试图加速在行人通过前驶过斑马线,常因预判不准刹车停下。
“去年,我们处罚了一批不礼让行人的驾驶员。”贵阳市公安交管局相关负责人说,一直以来,交管部门都在对“不礼让”行人的行为进行整治,但在执法过程中,在取证上存在一定难度。
该负责人说,在广州、深圳等发达地区,治理“车不让人”等不文明违法行为,交管部门已启用“大数据”抓拍系统。目前,贵阳交管部门也在大力发展“大数据”实现全程记录取证,并启动“数据铁笼”要求民警实时开启执法记录仪,一方面确保民警合法用权取证,另一方面也确保市民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不礼让”交通违法分三种,机动车辆在行经人行横道前,未减速行驶;车辆遇到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应该立即减速停驶让行,否则视为不礼让;遇到行人横穿马路,或是车辆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也应避让行人。
对“不礼让”行人的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在贵阳市将受到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