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公安系统4人被查 1人跳楼1人试图自残

05.11.2014  11:38

宾馆一层的半面窗户玻璃被击碎。澎湃新闻记者 马世鹏 图

10月24日,湖南郴州市公安局苏仙区分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肖兴文禁闭期间跳楼受伤,事件引发外界诸多猜测,很快有媒体曝出,郴州市经侦系统曾被人举报违纪违规,多人涉案。

据了解,肖兴文被带走的当日,苏仙区分局经侦大队大队长皮湘艳也被带走禁闭。肖兴文跳楼事件发生后,皮湘艳又被检察机关实施监视居住,理由是“涉嫌受贿”。

此外,多位郴州市公安系统人士及一名知情律师向澎湃新闻证实,4个月前,郴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两个副支队长陈峰、李智翔亦被带走调查。目前,郴州市官方尚未发布关于陈峰、李智翔案情的相关信息。

澎湃新闻根据公开报道查证,陈峰曾任苏仙区分局经侦大队大队长,皮湘艳和肖兴文曾是他的直接下属。多位郴州公安系统人士称,皮、肖被查与陈峰案有关。

禁闭最后一天跳楼

根据郴州市官方媒体郴州新闻网10月25日报道,10月24日上午9时许,郴州市公安局苏仙分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肖兴文跳楼受伤,事发时,肖正因涉嫌违规被郴州市公安局实施禁闭措施。肖兴文的家属收到的“禁闭告知家属通知书”显示,对肖的禁闭期限从2014年10月18日起至2014年10月24日止,而肖跳楼正是发生在禁闭期限的最后一天。

跳楼的地点位于郴州市苏石路22号的五岭宾馆。上述郴州新闻网的报道称,“(肖兴文)在接受问话后,乘人不备,从二楼的禁闭室冲到门卫值班室,撞开窗户跳下一楼。”

多名郴州市公安系统人士告诉澎湃新闻,公安局内的禁闭室设在一楼,为防止意外发生,内部墙壁都要加装海绵,并有专人看守,而五岭宾馆是检察院的办案点。

一位退休的郴州市检察系统人士介绍,五岭宾馆原来是市检察院的办公大楼,检察院搬走后,该大楼承包给私人,改成了宾馆。

10月31日,澎湃新闻记者在事发现场看到,五岭宾馆一层对外的一扇窗户半面窗玻璃破碎,由于宾馆坐落在一个山丘的坡上,该窗户距下面的水泥地面约有5米。经查证,肖兴文正是从这扇窗户坠地。

五岭宾馆对面多家商铺的店主看到了肖兴文坠落的过程。一位店主回忆,他当时正站在自己的店门口,突然听到五岭宾馆方向传来玻璃打碎的声音,“声音很响,以为是高空坠物。然后看到有个人上半身先垂在窗外,接着整个人头朝下掉了下来。”这位店主还称,人掉下来之后,有两个穿深色衣服的人向窗外看。

澎湃新闻看到,肖兴文坠落的楼层的对外窗户多安装了铁窗,而五岭宾馆附近的一位商铺店主称,肖兴文坠落的窗户“偏偏没装”。

郴州新闻网10月25日报道称,肖兴文经及时抢救已脱离生命危险,郴州市已成立以市委政法委牵头的事件调查小组,对跳楼事件展开全面调查,并将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澎湃新闻了解到,肖兴文跳楼之后,很快被送往附近的郴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并进入重症监护室,两天之后又转入了条件更好的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重症监护室。10月31日,澎湃新闻在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得知,肖兴文仍在该院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还未苏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