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匀召开合适成年人培训会 助推未检工作发展

16.08.2014  21:57

  本网都匀市消息(通讯员   陈 秋)为扎实推进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工作,切实保障涉罪未成年人诉讼权益,近日,都匀市检察院举办了“合适成年人”培训活动,来自该市妇联、关工委、教育局和共青团市委的17名“临时监护人”接受了培训。

培训会现场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时,应通知其监护人到场。无法通知、监护人不能到场或者监护人是共犯的,也可通知其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根据该规定,都匀市建立了“合适成年人”资源库,在涉罪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成年亲属及其他人员不能到场时,“合适成年人”代替其到场,代为行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本次活动的目的,就是对“合适成年人”进行培训,以保障未成年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合法权益。 

  都匀市公、检、法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参加了此次培训会,他们分别对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的“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作了讲解和介绍。培训中,参会人员对参与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的重要意义有了进一步了解,对涉罪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有了进一步认识,对未成年人刑事诉讼过程中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有了进一步掌握,纷纷表示将不断学习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知识,更多更好地参与到未成年人刑事诉讼中,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好的权益保障。 

  据了解,此次培训是都匀市首次建立“合适成年人资源库”后,在全州范围内率先开展的“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业务培训,将有力推动该市未成年人刑事诉讼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发展。